云南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先立后破、通盤謀劃,積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先行先試,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積極開展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
主動參與國家統計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試點機制研究,積極爭取國家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統計核算試點。
二、積極開展綠色交通試點示范
保山市列入交通運輸部第三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名單,建成全國首個以高速公路建設和生物多樣性研究保護為主題的“路域生物多樣性(楚雄)科普示范園”。
三、深入實施綠色建筑創建行動
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新建綠色建筑占城鎮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80%,玉溪市成為國家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城市。
四、加強謀劃碳匯價值轉化
普洱市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成為國家2022年度林業碳匯試點。
五、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循環利用
完成安寧市、東川區2個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評估驗收,完成普洱市、曲靖市、易門縣、祥云縣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大理市全國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省級驗收,昆明市等5個城市成為國家“無廢城市”試點。
六、加快推進綠色國資建設
發布12個省屬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典型案例,成立云南省碳資產交易管理有限公司。
七、強化標準化工作對碳達峰碳中和的支撐引領作用
發布2項行業標準、10余項云南省地方標準,制定11項本地樹種碳計量標準、1項綠色用電溯源標準。